上海收债公司提醒: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切莫犯法,阿元和刘强是合伙人,生意不佳,刘强一个人做生意,答应给阿元30万元打欠条,不料刘强骗了好几笔货,低价卖出,再骗,供货商堵上门跑路了,之前把公司抵押贷款,阿元钱没有要回还惹了一笔官司,怒火中烧,过年阿元的兄弟堵住刘强,在其父母家,之前都是空手而回,情急之下强行将睡梦中的刘强带至上海的某宾馆住了下来。刘强见赖账无望,又怕法院来人只好通知亲属带30万元现金将自己赎了回去,家人不知还款是什么情况,怕出事报了警,结果虽然钱要了回来自己却因非法拘禁被警方拘捕。 当然在此期间并未对刘强动粗,而且还搭进去了食宿费,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因涉嫌非法拘禁而受到警方的抓捕,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收债就要找专业收债公司,正规追债公司,既要知法懂法,又要灵活多变,上海追债公司提醒:既不要开宾馆,也不可开自己的车强行拉欠债人,坐车就要打的或公交车,在公共场合之下收债,才能万无一失。或者先报警,警察不管经济纠纷,不存在违法,深更半夜报警或到派出所调解,只要欠债人不能脱身,耗他几天几夜,待到精神崩溃要款指日可待,小不忍则乱大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因人而异,采取不同的方法和策略针对他的痛处,软肋下手,才能事半功倍,让收债更加专业化智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