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须眉没有找到借主,就对借主同伙实施殴打,在双方没有任何债务的情况下,强迫其打了3万元的欠条。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两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张某与侯某有债务往来,今年4月22日,上海收帐公司张某伙同被告人许某去饭店找侯某要账,但在饭店内没有找到侯某,只有侯某的同伙王某一人在吃饭。
两被告人将王某强行拉入车内殴打,并拨通电话要求侯某付出欠款,上海收帐但侯某却抱头鼠窜了。心中大怒的张某,将与此事无关的王某强行带至出租房内,在双方没有任何债务的情况下,强迫王某打了3万元的欠条,并限制一周内给钱才放人。后经王某报案后,被告人张某和许某被警方抓获。
2016年6月20日,被告人张某亲属赔偿了王某人民币12000元,获得了对方谅解。回民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许某以非法占据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向他人索要人民币3万元,举动构成敲诈勒索罪。
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