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对象为名,向对方索要晤面费、改口费等费用,骗取对方钱财。2016年11月初,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张某、刘某因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一年四个月。
据了解,张某与刘某通过同伙介绍熟悉,2015年10月的一天,张某找到刘某,扣问对方想不想赚点钱花,但前提是必须要听张某的安排,刘某欣然赞成。原来,张某想伪造刘某的小我情况,以给别人介绍对象为名,骗取钱财。
随后,张某通过同伙熟悉了赵某,张某将刘某带到赵某家中,这时的刘某变成了“娜娜”,今年26岁,跟赵某年龄相称,有一个患有天赋性疾病的女儿。赵某对“娜娜”特别很是中意。
吃饭时,娜娜”“ 周到的为长辈倒水倒酒,上海清债公司赵某的家人都特别很是写意,当场给了“娜娜” 元当晤面礼,200 同时又给了张某1400元。之后两个多月百度排名优化,赵某跟“娜娜”感情升温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田地,张某找到赵某索要晤面礼、改口费,并且以“娜娜”女儿生病为由赓续向赵某索要钱财,赵某多次交给张某共3.5万元。
令赵某意想不到的是,张某将“娜娜”介绍给他以后,又同时介绍给了朱某,并以同样的理由从朱某处骗取了7000元。因为“娜娜”迟迟不愿结婚,赵某嫌疑并报警,民警调查后将张某、刘某缉拿归案。
11月初,上海清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张某、刘某以非法占据为目的网站关键词优化,假造事实,遮盖原形,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举动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张某、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一年四个月,及罚金三万元、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