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发现一篇关于追债技巧的文章中说:纯粹的追债人是不可能真正与商人成为合作伙伴的。也就是说作为追债人不能将追债这一目的抱的那样死,追债只是一种状态,但是目的却不能定死在追债之上。追债特别是商帐追收,无疑是在商业活动中与商人较量,或合作或斗争,或友好或反目。追债人到底该怎样定位?
不要做一个纯粹的追债人。上海追债公司的追债人如是说。作为追债人他们认为首先追债人也是人,也要由自己的思想和情绪,更要有自己的性格和反应。所以从人这个角度上来说,追债人不一定非要嫉恶如仇,债权人恨透了债务人,追债人帮助追债也非得要对债务人咬牙切齿就有点可笑。正确公平的处理债务纠纷之间的关系和自己的言行办事态度是追债人的基本素质。
不要做一个纯粹的追债人,追债的目的不一定是完全要账,追债的目的其实是减少债权人的债务风险,只要是有效科学的实施了追债的策略,收回一定比例的债款都是在情理之中的,如果一味的将追债的完全性放在第一位,很可能在收款上无法得到理想的效果,在降低债权人债务风险上也达不到目的,很可能使之陷入更大的风险之中。
不要做一个纯粹的追债人,这一点其实最重要的体现便是人际关系,那么追债人如果将自己定位为纯粹的追债人,势必对各种关系处理上单一和片面,而人际关系的广泛正是追债过程中重要的帮助条件,所以不能只做一个纯粹的追债人,而是要做全面的债务清收高手,谈判专家,人际关系强悍的社交人物,懂法会用法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