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送货单上盖公司印章,债务由谁偿还? 金旺上海追债公司提醒,在日常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上盖对方公司的印章,需法人签字,包括进货单也要盖章。 2015年10月23日,丰润贸易公司采购员田某以书面订单形式或电话通知形式向润达公司订货,前后三批36万, 进货单采购员田某签字,并未加盖丰润贸易公司的印章 ,由于不及时结账,润达公司停止供货,产生债务纠纷告上法庭。庭审中,丰润贸易公司以进货单上未加盖公司印章和法人没有签字为由予以抗辩,说是田某私自采购做生意,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田某人早已辞工人都不见了,法院判决是个人行为,与丰润公司无关。再来分析下本案中,进货单上只有田某签名,未有公司公章,法人签字,没有提供其它有利证据,证明双方的买卖关系证据不足。
上海追债公司提醒大家:做生意一定要核实好,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先签合同,合同上和进货单上要盖有对方公司章或法人签字,不盖章,法人没有签字,遇到老赖属个人行为,存在法律漏洞,所以加盖公司印章和法人签字是多么重要。法院是否认定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要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来综合判断,法院保护交易双方的买卖合同。合同上,进货单上多盖一个章或法人签字总是没错的,也会给交易双方省去很多麻烦,特别是当公司派出代表来签订合同时,核实好身份,让他盖公司的印章。金旺收债提醒:上海是改革开放经济发达城市,很多人在投机取巧,别赔了夫人又折兵后悔莫及。金旺收债公司和丰润公司谈判,找出田某身份证相关信息,以为我们找不到人,三个月找到田某收回货款。事实证明他们是一起合伙设置陷阱,想空手套白狼,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上海追债公司也成功帮助收回全部债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