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洛阳宜阳县一农民却因为暴力讨债,不仅赔偿被害人5000元医疗费,还被宜阳县法院判处非法拘禁罪。
祁某与周某是多年的生意伙伴,做生意期间,祁某向周某借了4.5万元,但迟迟未还。2014年1月26日,周某将祁某强行拉上面包车,带到山上,逼迫还钱,其间对其恐吓、殴打,直到当晚8时许,周某接到祁某家人送到的2万元和祁某写下的2.5万元的欠条后,才将其放走。祁某回家后,到医院进行治疗,报案。随后,周某家属与祁某达成协议,赔偿医疗费5000元,并放弃余债2.5万元。
由于周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宜阳县法院最终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线索提供李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