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最近收到了一份法院的诉讼书,说是自己公司所欠下的一笔债务,至今尚未偿还,需要立即偿还债务。小王很是纳闷,因为自己的公司,从来没有欠下债务,为何会无缘无故的出现一笔欠款呢。经过了核实之后,小王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合伙人,以公司的名义,所欠下的欠款,但是这笔借款,并没有用于公司运作。而是在合伙人自己的个人账户里面。小王开始着急,再找合伙人,发现怎么都联系不上了,电话不通,短信不回。
小王的合伙人,是经过朋友介绍的。当初因为小王的资金不足,于是两个人,就共同的创办了这家公司。当时小王觉得,合伙人出资的钱比较多,所以就让合伙人,掌管公司,占据了公司绝大部分的股份。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时候,合伙人,竟然携带着借款出逃了。
小王在收到了诉讼书之后,就去找律师。律师告诉小王,虽然是合伙人,所欠下的款项。但是因为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的签字。所以没有有力的证据,小王是没有办法打赢官司的。最好的方法,就是能够找到合伙人,由他承担责任。
小王开始为搜集证据而犯难。后来发现了我们上海兆龙追债公司。小王就去寻求我们私家侦探的帮助。在我们公司专业的私家侦探的调查之后,为小王搜集了很多的证据,并且也轻松的找到了合伙人的下落。就这样,小王在法庭上面,将这些证据全部列出,最终经过了法庭的宣判,小王公司不用承担责任,要在合伙人的公司收益中,扣除其欠下的款项。也就是这样,小王才顺利的打赢了这一场官司,而自己的公司,也不用因此承担任何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