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是商品买方在货物未到时,按照购货合同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货款。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等。
预付账款和待摊费用都是先支出,后受益,都需要在以后进行结转。预付账款在“预付账款”账户进行核算,待摊费用在“待摊费用”账户中进行核算,两个账户都属于资产类账户。
(1)预付账款的财务处理。企业按合同预付货款时,借记“预付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收到所购货物时,借记“材料采购”等账户,贷记“预付账款”账户。“预付账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已付货款但未收到货物,并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将其余额列示于预付账款项目中。
(2)待摊费用的财务处理。待摊费用属于流动资产,摊销期仅限在1年以内,如果预付费用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如开办费、超过1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在“递延资产”账户核算,不属于“待摊费用”账户核算的范围。待摊费用发生时,借记“待摊费用”账户,贷记有关账户。待摊费用按期摊销时,借记有关成本和费用账户,贷记待摊费用”账户。“待摊费用”账户的金额在借方,表示未摊销完,有待下期摊销的费用额,并将其余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列示在待摊费用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