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岁末,帮老板追讨工程款的戴某驾车不远千里来到蜀河古镇,效果因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惩处。
腊月二十八,外出务工人员纷纷返乡过年,而对于河南籍老板杨某而言,正是上门清债的大好时机,便雇请司机戴某驾车来到旬阳蜀河古镇找人追债。
当车辆行至蜀河交警中队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时,被执勤交警示意停车,例行检查。驾驶人戴某不慌不忙地向交警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最终没有逃过交警的慧眼。凭着多年查缉经验,交警初步认定戴某出示的驾驶证有伪造怀疑。
经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一步查询比对,上海清债公司证明戴某根本没有办理任何机动车驾驶证的信息记录。在证据和事实面前,戴某才道出了原形:“2012年花100元买了这本驾驶证,在老家河南一向没有被检查发现,今天被查情愿受罚,无话可说。”偕行老板杨某也委曲难言:“我的驾驶证因酒驾被暂扣了武汉设计,所以请人驾车,谁知惹来这么大的麻烦,还有一天就要过年,请警察同道从轻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上海清债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应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民警综合考虑,采用人性化执法,决定将车辆依法暂扣,赞成杨某和戴某的请求,让俩人乘坐火车回家过年后,重新雇请有驾照的驾驶员领取车辆并来队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