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拖欠货款一直不还怎么办?当局面已经到了无法协商解决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具体是仲裁还是诉讼,需要依据双方之前的约定,不过无论是哪种方式,除了及时追债外,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货款,关键在于证据。
有一句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只有证据充分,法院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这就要求我们在交易过程中,注意保存有关交易往来的材料。
1、一般而言,首先确认买卖双方是否有买卖合同、订货单等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同时是否留存有供货方履约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送货单、送货快递单、对方的签收单、发票等;
2、此外,要及时和对方签订确认交易金额的对账单、付款计划书等凭证;以及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谈记录、聊天记录、来往函件、往来电子邮件等,打电话催款时的录音,都应当注意保存。
3、如果有多次的交易,先前交易的证据材料可以证明交易惯例,在当前欠款的证据不是很充足的情况下,过往的交易惯例可以用来辅证当前的交易习惯;
4、为了不影响证据材料的证明力,供货方应掌握证据材料的原件,并确保证据材料中对方签章的真实性,和签名的真实性。为方便在诉讼中,要求对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可以要求其在列有连带担保责任条款的送货单、收货单、对账单上签字。
5、此外,追索货款应当注意时效问题,在拖欠货款后,从债务到期起算,债权人应当在三年内主张债权,所以被拖欠货款后应当保管好向对方主张债权的证据,防止在向法院起诉时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况发生。为了在向法院财产保全时,能提供财产线索,平时也要注意存留交易对方的银行帐户、车辆、关联公司、等财产线索。
商场如战场,居安思危,在交易开始时就应当注意有关证据的留存,在风险出现时应当及时补救。中小型民营企业交易过程中,为方便交易,大都比较随意,一般到发生欠款需要打官司时,才发现居然什么证据都没有。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其实只要在交易过程中稍加注意,即可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