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到要债的人是否可以强行拿走搬走欠款人财物这个问题时,我们要首先强调:借款人、欠款人不是可以任人宰割、欺负、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欠款人有偿还或者支付欠款的义务,但是他们的其他合法权利、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非法对债务人或者欠款人实施非法行为,或者非法强行拿走搬走他们的财物,都是违法的。
因为公民之间、公民与相关主体之间产生的任何问题,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或者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解决不了的,都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而不是每一个人或者每一个单位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侵害。
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上,还是在电视、相关报刊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一种情况:有的债权人及其他权益人或者他们委托的要债公司、要债人,到了债务人家或者其他义务人家或者逮到债务人或者其他的义务人后,公然强行拿走他们东西、搬走他们财产,有的甚至对他们进行殴打、人身侮辱、甚至非法拘禁,严重的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这是于法不容的。
对于实施非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的要债人,受害人可以依法进行举报或者控告,相关部门也应当依法重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暴力要债人、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要债的人,让这些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应得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