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年到临近春节或者春节期间,拖欠工资的问题就不断发生。有的单位甚至平时也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作人员辛辛苦苦上了班,连维持自己的生存都成问题,他们实在是无法在继续白干工作。可是有的时候也觉得自己讨工资无门,不知如何是好。
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国家三令五申强调禁止,也务实的采取了很多措施预防。甚至把拖欠工资的行为入刑。这说明国家非常重视工人工资的兑现问题。然而,有的老实巴交的员工,在自己的工资无法讨要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怎样维权是好,不知道应该找哪一个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各种各样的拖欠员工工资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如下单位依法帮助:
一,可以找劳动机关的劳动监察大队查处拖欠员工工资的单位,争取员工早日实现领到自己工资的愿望。
二,可以找每个市的清欠办公室的帮助。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各地市级单位多年前就已经成立清欠办公室,为清理员工工资、工程款项发挥协调和监督作用。
三,可以找劳动机关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院,帮助清理拖欠的工资,让应当承担支付工资责任的单位或者老板及时为员工支付应付的工资。
上诉三个单位是比较经常的追讨工资的帮助单位。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的还可以申请先予支付,使员工的生存来源得到及时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