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债务形成要在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进行书面的确认和证据存留。欠条或者借条就是非常重要的见证债务存在的东西。其实欠条不单是债务形成初期的重要物品,更是债务解决,欠款还清之后重要的证据。
广西的张宏其女士是个很重诚信的人,因为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便和朋友借了一笔款项,并留下了欠条,到了规定时间,张宏其女士还了一部分欠款,并约定过一个月还清剩余部分。因为张宏其女士是个爽快又敞亮之人,所以对自己困难时慷慨解囊的朋友非常感激,以至于还部分欠款时连欠条也没重新签订,也没有任何见证人,,就这样一边说着感激的话一边离开了。
谁知这就埋下对她不利的阴影。到了剩余款项要结清之日,张宏其女士来到朋友之处将剩余未还的钱连同礼物奉上,得到的却是惊天的消息,对方要全部欠款。任凭张宏其女士怎样辩解都无法证明张女士先前已经还过部分欠款。这下众说一次只能闹上法庭,但是法庭讲究的是证据,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张女士还过钱,并且债权人手中拥有着写着全部欠款的欠条,面对这有利的证据,张女士只能认倒霉。
都说债权人在债务纠纷中扮演着弱势角色,其实债务人有时也会成为受害者。所以上海湘军清债公司也提醒广大的债务人在还清或者还部分欠款后都要进行欠条的收回和新欠条的补充签署,更要在第三人能在的场合进行还款,能起到替双方见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