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的漫天大雪覆盖着哈尔滨寂静的街道,一阵警车的鸣笛打破了这静谧,警车停在一家宾馆门前,警察一头钻进温暖的宾馆,看到的却是债权人怒气冲天的面容和愤怒导致的浑身颤抖。
债权人报警十有八九就是债务人欠账不还,双方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否则债权人主张债权当时向法院进行申诉或者委托清债公司。当警察详细了解了情况才明白。原来这家宾馆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作为担保的抵押之物。而这次双方见面也并不是为了商讨还债之事,而是债务人想想债权人在进行一笔债务的借贷。在去年双方已经达成了一笔三百万元的债务协议,但是债务人到期无法还上债务,主动邀请债权人来宾馆商谈,想在借一笔款项,把宾馆所在的整栋楼作为抵押。于是双方在一起友好的进行着各个相关手续的办理和查阅。
债务人更是很热情的说将新的债务签订借贷协议,还要看看原来的欠条该怎样在加上一些条款。债权人也没在意,将欠条的复印件原件统统拿给债务人看,谁知债务人刚接过叁佰万元的欠条竟然将欠条撕碎,一股脑吞进了嘴里,慌乱之中债权人也无法从债务人口中抢下欠条,就这样被债务人三口并作两口咽下去了。
都知道作为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据,欠条的缺失对债权人该是怎样的打击。警察并不会被难倒,告诉债权人即使欠被吃了,在法律面前,债务人的债务也是不会被这样消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