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到了年关之际,返乡的农民工思乡心切,带着一年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想要回家看看自己的亲人孩子。可现在很多农民工都在讨薪问题上与公司发生了债务纠纷。
小王两兄弟在广州辛苦打了一年工,每当发工资的时候老板总以没有现金为由,给两人打欠条,但欠条上只有老板的签名,也没有公章或者手印。在年关到来之际,老板已经欠了两兄弟共计十万余元,这对于来广东打工的小王兄弟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在即将回家的时候,小王想到了找老板追债,可是这个时候老板又以各种理由想要躲债。到最后直接不见两兄弟。这样的情况让这两个思乡心切的人在年关这样的时候失去了方向。
拿着老板开给两人的欠条,小王两兄弟来到了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律师称,针对这样的债务纠纷,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样的欠条对两人的帮助不大,因为在签订这张债务欠条时,一没有公司的公章,二没有老板的手印,如果老板死不承认倒也麻烦。这样的回答让两兄弟心凉了半截,不过这位律师称,针对这样的债务关系,如果可以取证,也就是证明这张欠条时老板亲笔所写也同样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过程相对麻烦,也只能让两兄弟先回家过年,等过完年再回来讨债。
其实面对农民工,他们辛苦了一年,就应该得到本该属于他们的回报,这些无良的老板拖欠民工工资不发的做法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也希望打工的农民工朋友能够多了解一些债务纠纷相关的法律,加强自己在债务方面的知识积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自身利益受到侵犯后通过正确的手段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