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债务关系产生纠纷其实就是因为在借贷合同或者欠条上的金额数字产生了分歧,债务人与债权人各据一词,这样就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证据来进行裁定。
在借贷合同上很多人会关注这一点,谨慎签署,但是一般的个人借贷关系,只有草草几字的借条,欠条来作为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有时由于时间的仓促,起草人的疏忽,往往会在一些款项或者用词上出现错误或者不恰当的情况,有时竟能成为债务人有利的反击证据。所以说,一个简单的借条不是儿戏,关系着一个债务的顺利解决。
贵阳的张先生把钱借给了邻居方某,方某在借条中就出现了债务金额这样大写小写不一致的错误。借条中显示:今借到张XX205000元整。(贰万零五千圆整。一年后连同利息2500元还清。从这张借条上显示了两个不同的债务金额。当到了还款期方某还钱时,张先生却要求按照小写金额还款,而债务坚决认为当初是按照大写金额借的钱,两个数字真是相差甚远,无法达成一致,走上了法庭。
最后法院根据一般的生活习惯,读法,确定大写的数字为有效债务金额,因为大写中有一个“零”在读法上很可能给方某起草上带来了误导,于是在书写小写的时候多加上了一个“0”。并且在利息标注部分换算,得到的也是与大写金额中一致的数字。债权人想借借条占便宜没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