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引起了坊间不少的传闻。张某更是被众多村民称为白眼狼。
案件的起因,说起来很简单,五年前张某为了买房子向自己家的舅舅借款五万元和妻子在镇江买了一处住宅,本来夫妻二人说好等有了钱便还舅舅的帐。
可是没成想,这一去就是五六年,张某在镇江的事业有成,可谓发家致富,根本不在缺那五万块钱。也为此李某(张某的舅舅)为此多方朝张某要账,并一口气赖在了张某家里不走。
张某却直接向派出所报了警。为此李某不得不将当初向某借钱之时所立下的借据给派出所的民警观看。可是没成想,张某竟然丧心病狂的一把将借据强抢了过来,并将借据撕得粉碎。
不仅自己的帐没有要回来,反而丢了借据,为此李某一气之下将张默告上了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经过法院的调查和审理,以及众多民警的协助,最终判决张某无条件,限期30日内归还李某五万元人民币。
案子最终还是有了判定,讨债不管怎么曲折,钱总算是要了回来,可是这娘舅的关系却是再也不能够挽回。五万块,其实对于张某来讲并不是什么大的数额,想要还钱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可是却一直拖欠,直到和舅舅的关系闹到崩裂。
虽然坊间的传闻白眼狼有些过,可是这从一方面也不得不说张某在做人的道德方面却是有了缺失,面对舅舅的讨债,自己利索能及本来就该归还。
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了逃避五万元的债务,反而闹法院,最终却依旧落得还钱的下场,这也不得不说是一种钱、德两失的杯具了。
在这里,笔者奉劝一些借钱的人士,若是不想钱、德两失,也许还钱是一种好办法。